新民公司商标申请的相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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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公司商标申请的相关原则

作者:辽宁恒金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9-05 08:29:02

企业商标申请流程,今天主要为大家讲解的内容是商标的申请流程,商标的作用相信大家都清楚,早在几年前的苹果商标案中我们应该见识到了注册商标的好处。iPad商标侵权案导致导致苹果公司赔偿金额6000万美元,金额巨大。企业想要避免自己的劳动成果被别人盗用那么注册商标必不可少,下面针对地区的企业沈阳商标注册申请流程作出详解。

企业商标申请流程大致分为5步:

第一步、是确定商标的注册范围,并进行预先检索。商标的注册范围要根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列明的类别和商品名称来选定,选定范围后,建议进行商标检索,以评估商标注册申请是否有被驳回的风险,如果有,可以在申请注册前及时修改商标。

第二步、是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申请文件包括:商标注册申请书、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资料,委托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提交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第三步、是商标局受理并审查。商标局受理后会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形式审查主要审查申请人的名称、地址、商标图样、指定商品和服务。实质审查主要审查商标是不是《商标法》规定的禁止注册和禁止使用的标识、是否与在先申请或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相冲突。第四步、是公告。通过审查的,商标局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在先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在这个期间可以对商标申请提出异议。

第五步是核准注册。在公告期内没有人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就会核准注册,并下发《商标注册证书》。走完商标注册的整体流程大约需要12个月左右的时间。

商标申请流程:化繁为简代理商标注册只需四步:

第一步、商标查询确定商标的注册范围,以及是否有相同商标,以免商标造驳回。

第二步、提交注册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商标注册申请书、主体资格证明资料、授权委托书。

第三步、受理通知书商标局受理并审查。通过审查的,商标局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

第四步、商标注册证书下发《商标注册证书》,我司邮寄或上门自取。以上便是本期企业商标申请流程全部内容。

注册商标的使用规范,不少企业在对外贸易活动中存在使用商标较为随意、不够规范等问题,商标侵权行为屡有发生,所以对此所进行的一系列规范措施便是我们常说的商标的使用规范。那么注册商标的使用规范是怎样的?

1、注册商标规范一是商标使用的主体须合法;二是使用的商标须合法;三是使用.商标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范围须合法。缺少任何一个要件,都构成商标不规范使用行为。

2、未注册商标主要指的是实际使用的商标须合法,既不得违反商标法规定的禁用条款,也不得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否则构成不规范使用行为。

公司变更了注册商标怎么办?公司变更了,对商标有影响吗?这两天小编接到一些这样的咨询,今天小编就和大家聊聊关于商标变更的相关事宜。如果您还有相关问题欢迎电话咨询。我们会有专业人士为您解答。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办理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申请人已经提交注册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其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可以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是不是公司变更了都需要做商标变更呢,不是的只有当公司的注册地址,公司名称变更了才需要做商标变更,公司法人或股东变更,经营范围变更是不需要做商标变更的。商标变更的申请途径:申请商标变更有两条途径:

1申请人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办理;2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代理机构办理。

注册商标变更文件准备(国内通用):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2、申请变更注册人名义的,还应当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3、申请变更地址的,不需附送变更证明,但自然人跨国籍变更地址的情况除外。4、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5、自然人跨国籍变更地址的,申请时应提交其在现地址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6、申请书和委托书由代理机构提供。

现行《商标法》第31条规定:“沈阳商标注册申请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其中“优先权”包括著作权。现实中,以他人著作权作品为商标进行抢先注册的案例很多。但由于作品创作的特点,如证据难以保留等,权利人在维权过程中难以提供证据证明其享有在先著作权。在先著作权的认定正是此类案件的前提,如何证明在先著作权已成为此类案件的焦点和难点。

经审理,商评委认为,公司提交的《著作权登记证》、《商标档案》等证据材料,可以证明其对“”作品具有在先著作权,即争议商标与前述作品具有实质相似性。同时,公司将“”作为商标使用,争议商标注册人未提交证据证明争议商标是独立创造。在综合推定的基础上,争议商标的注册申请侵犯了公司的著作权和《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争议商标不予注册。

本案的核心焦点是争论商标是否侵犯了公司的先前版权。《商标法》第31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包括著作权。”在现实中,有大量的案件中,他人的著作权作品被作为商标急于注册。但是,由于作品创作的特点,如证据难以保留等,权利人在维权过程中往往无法提供有力的证据证明自己拥有在先的著作权。

在先著作权的认定正是此类案件的前提,如何证明在先著作权已成为此类案件的焦点和难点。后发的著作权登记证和前发的商标注册证虽然不能独立证明前发的著作权,但两者的结合具有证明效力。因为《著作权登记证》至少证明了著作权的归属,而此前的《商标注册证》至少证明了涉案作品的创作时间早于争议商标的创作时间。因此,在本案中,公司提交的证据材料最终被商事法官采纳。争议商标注册人未提供反证材料的,认定该争议商标侵犯了公司的在先著作权。

由此可见,提供后期的著作权登记证和前期的商标注册证应视为著作权人已完成初步举证责任。在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先前的版权成立。从本案还可以看出,权利人完成某项作品时,不仅应当保留作品的原设计、委托设计合同等公开发表的证据材料,而且应当及时进行著作权登记,减少后续著作权纠纷的举证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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